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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08 February

继续好玩的小说(冬天遭遇的一场病)

是的,我病了。除了头脑运转速度正常,全身再没地方正常了。甚至于我需要在床上转一个身,也需要经过千难万难的挣扎,准备,一厘米一厘米的挪动,在二十到三十分钟之后,才勉强成功。我想我大概已经属于残疾人了。

中午时分。我抱着热水袋对着两个合起来1千600瓦的电暖炉开着三十度的暖气巴巴地对着电视发呆。电视正播着午间新闻,漂亮端庄的新闻主播小姐衣衫单薄如蝉翼端坐主播台上,字正腔圆地以用高倍放大镜也找不到的情感,报道着一桩近代罕见的疾病。

女主播说,这个城市一夜之间很多人得了一种怪病,这些人都相同地在清晨时分被冻醒,发现自己象武侠小说里被人点了穴位一样,无法动弹,他们思维清晰,口齿伶俐,身体各个器官运作不见异常,但四肢僵硬,举步唯艰,需使用各种取暖方法才能使身体稍微好转。

失忆后,我第一次感到自己在这世上并不孤独。

女主播话音一落,雾庄医学界的权威人物麦克医生出现在镜头前,麦克在电视里正襟危坐接受著名电视台记者的采访,麦克神情凝重地介绍,据他从第一位患者身上抽出的血液化验结果(我有充分理由相信那个第一位患者就乃本人也)得出结论,这是一种医学史上罕见的病毒性疾病冻僵病。病因书籍中少有记载,治疗方法也是史前古方,文字艰涩难懂,现代已经无法考究了。冻僵病也是一个非常通俗的名称,并不是古上的说法。最后他郑重地请所有的人放心,他说他和很多同僚们正争分夺秒地对这种病进行研究,相信很快就会找到对抗这种病的方法。

 

我开始好像永远也吃不饱。转眼把屋子里能吃的一阵风卷残云吃个精光,除了那两袋每袋五公斤的大米我耐不了它们何之外,落到肚子里的有速食面,速食粉丝,饼干,薯片,花生,巧克力,牛奶等。花花满怀同情的看着我卷在被窝里无休止的吃着,陡然间生出无限的母性来。她连班也不上了,跑出去两个小时,随后有两个强壮的小伙子跟着她回来了,他们气喘吁吁的驮回来两大麻袋食物。花花把食物分门别类,能放冰箱的放冰箱,不需要放冰箱的就放在储物柜,然后开始系起围裙给我弄吃的。

中午一点五十三分我被花花从被窝里不由分说拉起来。花花开始为我梳妆打扮,即使生病了我也坚决无法容忍自己蓬头垢脸,衣冠不整,这一点上我和花花是完全取得共识,我们都还花样年华啊。怎能忍受脏乱差出现在我们的脸蛋上呢?

当我再次长发飘飘,容光满面,花花便连搀带拉把我步履艰难地拽到餐桌边,我们开始了围着电磁炉,没完没了打边炉吃着混日子。花花除了时不时以尖叫取暖,还电召来她的模特同事们,他们当中竟然也有一个也得了冻僵病。他们七手八脚把那个和我一样倒霉的家伙穿得象大笨熊抬上汽车,半路中途他们还在一家医药用品店前停车买了一辆轮椅。等到了我们小区楼下,他们就不必操心怎样把那个身高一米九二的大个子男模特弄上十九搂。他们把他搬出汽车,搁在轮椅上,一路推着轮椅欢天喜地的走进电梯,转眼来到我们面前——其实那是电动轮椅,根本不用推,他们争着推轮椅,不过是贪新鲜好玩。这伙天生的俊男美女,在不必瘦身的日子里,都报仇似的喝酒吃肉聊天,说着一些琐细得一出口就忘了的话。直吃得满屋子热气腾腾,个个红光满面,心满意足,热闹得跟过节一个样。

越多热量下肚,人越来越行动自如。在人气和热气里,我的筋骨越来越灵活,手指脚趾肌肉蠢蠢欲动,我和那个同样倒霉的叫帕雷的男模特,边交流着冻僵病的痛苦经验,边醉眼迷离的继续吃着喝着,体验着身体越来越温暖带来的失而复得的快乐。

吃饱喝足后,全体一致赞成到火蝴蝶去。再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火蝴蝶那样使人的热量发挥到极至了。

火蝴蝶的舞池真让人温暖呵,一脚踏进去我就没法提脚往回走,我跳呵跳,仿佛要把一辈子的舞都跳完,仿佛要跳到世界的尽头,黑夜和白天的尽头。我舒展着我的身体我的腿我的手我的腰,仿佛她们在这一霎那才真正属于我,我多么幸福我可以拥有属于我的身躯,我尽情地自由自在的使用着属于我的身躯,我欢天喜地的笑着跳着喝着不知谁递过来的酒,我忘记自己喝了多少瓶苏打酒。人生的快乐不过如此。我这样想着,舞步不停。

每个细胞都不知疲倦地跳和唱,直跳得淋漓大汗,呵,我终于出汗了,多么可爱的汗水呵,晶莹剔透宛如水晶。花花拧着腰肢走过来,可爱的花花,什么时候把头发绞成一条条荧光小辫了?还戴了墨镜,我呵呵大笑,可爱的花花,花花搂着我,大声问我还冷吗,我大声的回应她:我出汗了,我出汗了……

蒙面人就在我尖叫着的当儿旋风般在眼前掠过,在瞬间断裂的光和影中,我总怀疑那不过是酒精中的幻觉,可蒙面人走后留下的海洋味和那双眼耐人寻味的眼睛却是清晰凿凿。

麦克在我犹豫的刹那出现了,他给我递来一瓶苏打酒。我忘掉了蒙面人,并发现一直给我递酒竟是麦克。麦克镜片后俊美的眼睛激动的盯着我喝,我很诧异,花花在旁边探过她那荧光闪闪的脑袋大声说:你不会再冻僵了,麦克发明了特效药啦。我大声嚷:真的吗,那太好了,快给我吃啊。

你这不正喝着啊,你已经喝了六瓶了啊。

啊,这不是苏打酒吗?

它是不含酒精却有酒精味道的暖心酒。从此世上不再有人会患上冻僵病了。麦克大声嚷嚷,快乐写在他一霎那变得胡子拉扎满脸暮容的脸上。

哇……太好了。我顾不得麦克那转瞬即逝的俏脸,给他和花花一个大大的熊抱。

“呼……”熊抱扑了个空,原来是场梦——我还躺在冰窖一样的被窝里,门窗紧闭,除了呼吸,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我费劲的回忆起莫名其妙来莫名其妙去的梦境,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的确是狂吃滥喝度过一个暖洋洋的下午和晚上,至于火蝴蝶,那可只是在梦里而已。

我沮丧到极点。我尖叫。尖叫第二次发出的时候,花花以其温婉的尖叫回应我。花花的尖叫不仅温婉还温暖,接着她穿着袜子走在地板上钝钝而轻盈的步履传进我的耳膜。我依然闭着双眼,却已经闻到花花身上特有的的熏衣草香气了。

花花。我闭着眼睛说,我又冻僵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充满绝望。

我这就去给你放热水。哦,不,还是先给你倒酒,昨天刚买了一箱威士忌。

花花,我成残疾人了。我讨厌这样。

哦,天,你不是残疾人,你不过生病了,乖。麦克会有办法的。要有耐心。

是的,麦克会有办法的。麦克成了我的救星。我忽然渴望闻到他身上HUGO的味道。现在想起那种味道,就让我想起希望两个字。希望麦克能在梦里那样,发明出神奇的暖心酒,让世上的冻僵病都见鬼去。

麦克就像他昨天许下的诺言,准时在八点三十分出现,尽管头发一丝不紊,呢绒外套,西装革履,一天不见的麦克看得出还是有点不一样,胡子刮得不大用心了,竟然还留有丁点儿青青的须根。脸上带了雪花膏也盖不住的憔悴,那是一夜没睡好或一夜没睡的后遗症,但是麦克依然是麦克,依然温柔,耐心,温情脉脉,象所有充满爱心仁心仁术的大夫们那样。

麦克手里没了黑皮匣子,却多了两束花。一束是鲜艳的天堂鸟,屋子里常年插着天堂鸟,雍容艳丽的天堂鸟都出自麦克之手。麦克坚持世上只有天堂鸟衬得上他的女神花花。今天麦克手里还多了一束花,朴素的小野菊,雪一样白的花瓣,园园的花朵儿,碧绿的小叶子,粗粗壮壮,生机盎然。麦克说,盼盼,这Daisy漂亮吗,她们多象你啊,清纯可爱,不染尘埃,生命力强。说着麦克脱去他的外套,露出和昨天一样雪白的棉质衬衣。麦克把书柜里的陶土花瓶拿出来,装上清水。开始用他外科医生特有修长严谨救死扶伤的手指侍侯着花儿,他一枝枝给她们剪去杂枝枯叶,把花插得很艺术,斜逸有秩,俨然一插花高手。

麦克把花放在我一抬眼就能看到的窗台。花儿朴素清新,和漠然无情的天空黯淡的房间对比强烈。冻僵的房间瞬间有了很多生气,隐隐透着泥土和大地的芳香,似乎连蝴蝶和蜜蜂也要从夏天的南半球赶回来了。

 

北风到来的第二个早上,麦克开始了异常忙碌的生涯,直到生命结束,他几乎再没睡过觉。

麦克继承了爷爷的私家诊所,麦克家三代行医,爷爷老麦解放前是这个叫雾庄的小城唯一的海归派医生,也是第一个西医和草药结合为病人治病的医生。抗战期间,日本鬼子用飞机散播和井里投毒等卑鄙手段在雾庄散播了鼠疫,伤寒,炭疽等细菌。当年还是小麦的老麦的爸爸老老麦亲眼目睹他偌大的家族不到十天的时间里就死掉了一半的人,悲愤交集,痛定思痛,卖掉一半的家当把唯一的儿子送走留洋去了。老麦学成归来,他老爹把所剩不到一半的家当全卖了,给他开了一家私人诊所。鉴于是第一个留洋归来的西医,尽管他的诊金是出奇的昂贵,有钱人都爱找他看病,没事也找他检查一下身体。年轻的老麦凭着高明的医术很快在小城打出一片天下,振兴了家业。经历了瘟疫和战乱后,老麦意识到全民卫生教育的急迫性。他的诊所每周开业五天,光顾他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另一个麦医生,却当起了类似后来我们社会主义赤脚医生的工作。星期六和星期天城里的有钱人都以为麦医生度假去了。其实麦医生是跑到小城周边农村里给他的农民学生们上课去了。麦医生不仅给农民讲授基本的卫生常识,还把进过私塾的农家孩子带在身边,给他们讲授卫生知识,教导他们最基本的治病方法,识别中草药,星期一到星期五,麦医生不在农村,就由他的徒弟们负责照顾村里的病人,上山采草药。准时给各家小孩吃好吃的甜丝丝的糖丸。

麦克的爸爸是红旗下的蛋,和他老爸老麦一样忠心耿耿地把自己贡献给自己的祖国和祖国的医务事业。文革时候,还是一红卫兵小将的麦克爸爸,当时便有了把自己留洋父亲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的觉悟,亲手把自己的老爸送到监狱劳动改造去。麦克的父亲后来也成了医生,但他坚决反对麦克继承他老爹的诊所当私家医生,他说医生就该象他那样留在医院为人民服务,不该只顾着自己兜里的钱袋。温文尔雅的麦克在这点上不认同他的父亲,他认为现在的医院已经变质。现在住一个星期院就要了病人半年的工资,动一个手术可能就倾了家荡了产。很多老农民早上把老母鸡卖了,手里攥了卖鸡的钱才敢走进医院。麦克一提到这就要伤心落泪,不落泪也眼眶红红,声音哽咽。正是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感动了花花,让麦克有幸挤入围绕花花的蝴蝶蜜蜂行列。

麦克熟读爷爷老麦留下的农村笔记,时时感动得热泪盈眶。他发誓要象老麦那样做个有良知的医生,把赠医施药进行到底。爷爷那套已经行不通了,于是他想到为那些因贫困生不起病的人建立一家医院。麦克的理想并没引来嘲笑,人们对他充满真心的同情:他不过是个信誓旦旦却永远不自量力的情人,谁没年轻过,谁没说过不负责任的话?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成熟起来,不再以为自己是神了。所以当麦克充满激情地为他的乌托邦奋斗时,人们只好诚心诚意地盼望他多摔交,并在摔交中快快长大,从此不再犯傻。

直到麦克去世,他都不知人们笑脸背后的真正想法,当然这从来就不防碍他拼命工作,除了在诊所给病人看病,麦克还被高薪聘请为雾庄最大的医院雾庄人民医院的客席外科和神经科教授,还是微创外科专家,参与雾庄人民医院难度最大的所有手术。

 

冻僵病爆发后麦克不再给病人看病,还辞掉医院的兼职,埋头实验室里,没完没了研究治疗冻僵病的方法,他一时钻到古籍里,一时摆弄显微镜,一时和他外国的同学老师在网络上没日没夜开会讨论研究,直到离开这个世界,麦克只离开过实验室三次。

麦克不再来看我和花花,他的电话却准时每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到达我床头,他温和的问候在冻僵的日子里成了加速我血液循环的良药,通过电话线我甚至清晰的看到他亲切的笑容。之后麦克才让我身边的花花接电话,麦克在电话里时时给花花朗诵叶芝的诗句,当然是原装英文版。每隔五天,当Daisy和天堂鸟容颜渐渐憔悴,花店那个叫JOY的男孩,总会按照麦克的吩咐,准时把鲜花送上门来。

虽然麦克再没时间来看我们,我们却能通过网络清楚了解麦克的一举一动。某家网络媒体传播公司综合所有专家的研究调查得出麦克是最有潜质首先研制出冻僵病解药的科学家的结论,于是向麦克提出由他们赞助麦克研究,作为回报,麦克要把他的工作情况在网络上24小时直播。鉴于研究经费的匮乏,权衡再三,为了尽快成果,麦克同意了网络媒体传播公司的提议,条件是他们必须采用无人操作的针孔摄像机,同时不能录音。

这是个没有英雄需要英雄召唤英雄的时代,直播不仅使麦克成了雾庄的希望和明星,还让他转眼成了很多人包括花花心中的英雄,籍此麦克彻底完全得到花花的芳心。自古英雄难得长命百岁,颐养天年,麦克要知道自己终将成为了流血英雄,不知道还要不要当这英雄,而麦克愿意用生命来换取花花的芳心这一点却是勿庸置疑。

在网络里看到废寝忘食的麦克,花花又感动又骄傲,为此决定肩负起他的一日三餐。花花的行为让麦克感动得落泪。麦克再一次在电话里对花花发誓,就算搭上性命,也要找出治疗冻僵病的方法,让花花和他最好的朋友盼盼就是鄙人,以及这个城市里所有的病人恢复健康。

实验室里的麦克根本不愁吃,每天都有得病的父母遣他们漂亮可人的女儿给麦克送吃的来,一些家里没人得病只是倾慕麦克的女孩儿也给麦克送来各色点心和鲜花。各媒体的狗仔队们也来了,粉丝们还长期守候麦克实验室周围,大有安营扎寨之势。转眼麦克实验室门前既是花的海洋食物的海洋,也是人的海洋,仿佛一个大型的墓葬。麦克不得不反锁实验室大门,窗户拉紧。粉丝们的热情对花花和麦克这对刚点燃爱情之火的情侣来说简直是灾难。花花每次送饭都不得不乔装改扮,墨镜加大围巾,满头秀发全压在帽子里,浑身热血沸腾却不得不穿上遮盖魔鬼身材的羽绒大衣,弄得自己整一个扫街大嫂,大嫂了还得走后门。后门也不见得安全,就粉丝人数少些,门卫受麦克之托为掩护,花花才得以逃过那伙恨不得把她撕碎的可以很温柔也可以很暴力的女粉丝们冒火的眼睛。花花在门卫的护送下通过秘密管道进了实验室某个针孔摄像机拍不到的拐角,此时麦克便会在门卫的暗示下走进写着TOLET的房间,再从那里的窗户爬出去,避开摄像机,和花花作极短暂极宝贵的相聚。

 

 

花花最近看我的眼神时时流露出愧疚,那愧疚明显是冲我来的——我穿得如笨笨熊两步之外不离暖炉,暖气永远开到最高的数字,手指僵硬地在键盘上一字一顿敲着又笨又老实的蜗牛样,对比起她的身轻如燕,灵巧如蝶,让她如何过意得去?

自从花花堕入麦克用细细而坚韧的爱和为人类无私奉的献精神所编织的网情后,竟然不再以尖叫御寒了,事实是从此花花的生命中不再惧怕寒冷,她身上的布越穿越少越薄,终于连再冷的日子也耐不了她何了,哪怕窗外白雪纷飞,室内她总能吊带背心短裙露胳膊露腿在厅堂与厨房之间飞舞——忙着照顾我和为我那永远也填不饱的肚子。

 

为了那来历不明的热量,花花比莫名其妙丢失热量的我更烦恼。每天她N次在忙碌中停顿下来以极度怀疑的眼睛盯着墙上的红色煤油温度计,仿佛要用意念把玻璃管里的红色液体给升上去。

直到一天早上她满脸兴奋冲进我的房间,要正对着电脑笨拙而固执地敲着键盘的我注意网络里的麦克。

我一点鼠标,麦克便出现在显示器上。网络里的麦克在实验室里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地忙得汗流浃背。

你留意下他穿的衣服。花花尖尖如春笋的手指指向显示器里的麦克。

麦克每天都穿颜色一样的的衬衫,白衬衫。

他卷起袖子,你看到没有?

嗯。他很热。实验室暖气开很大吗?

实验室没暖气。

……

麦克这个样子多久了?

幸亏我不正常的只是肢体而非脑袋,有时候我会陷入一阵迷雾般的忧郁里,那是因为我怀念某个我不清楚的自己,那个失忆前的我。后来我决定不再寻找丢失的过去而按照自己的意愿重新做人时,我发现自己还算是个聪明的孩子——花花甚至已经把我称为天才了。花花的话有点夸张有点言过其实,事实是很多时候连我自己会为突然而来的创意和灵敏快捷的反应大吃一惊。

有鉴及此,花花的提问于我就绝不是问题了,我的大脑开始哗哗啦逐个细胞翻阅储藏在皮层中的记忆,我得病后麦克每天的形象历历在目:从冻僵那天开始,麦克头两次出现都穿得得体,潇洒,西装革履加雪白的棉质衬衣,牌子都是H&N。第一天是H&N棉白衬衣加黑呢绒外套,第二天白衬衣外是藏青色的呢绒外套。此后在网络里出现的麦克,都穿着毛衣工作,颜色分别是黑,灰,藏青……自从花花开始给麦克送饭那天开始,镜头前网络上的麦克的衣服就如花花一样越穿布越少了,并且尽管由于各种原因,网络里的图像清晰度不大尽人意,电脑前的每个人还是能清晰地感受到麦克涔涔热汗。

尽管这并不能解答花花来路不明的热量之谜,却已经排除了和我的关系而变得和麦克亲近起来。花花为这个发现激动不已,只要是和麦克相关的一切,都能让花花面红耳热,沉浸在无尽的幸福和温暖里,这个时候我又看到包围着花花的那层雾般薄薄的坚韧的网,麦克织下的情网。

 

 

 

又一个清晨八点半,麦克的电话如期而至,麦克告诉我们,他已经初步了解到冻僵病,冻僵病的病人的血液遭到某种病毒的破坏,血液里的各种细胞在跟病毒的斗争中缓慢前行,所以循环的速度不再正常,并且无法流到微丝血管里去,而当血液极度疲劳的时候,也几乎接近停滞。我们因此身体僵硬。

如果没有疫苗,最坏会怎样?花花紧张的问。

如果,万一,在疫苗发明之前如果万一……没有疫苗……免提电话的麦克风里麦克结结巴巴欲言又止结结巴巴的声音让人恼火。

大不了死呗。我说。

哦,天,麦克,你告诉我,真是这样的吗?

是这样的。盼盼,你要有心里准备。

嘿嘿,听天由命吧。只要死的时候不光头就行了。当然最好是头发依然乌黑浓密。

呜呜呜,你还有心情开玩笑……我不要你死,亲爱的……花花抱着我痛哭,眼泪象拧开的水龙头,一泻千里,不可收拾。

我不是开玩笑,花花,别哭,你眼泪落我脖子上结冰了,挂着呢,很冷。

 

 

和花花恰恰相反,我已经经历过一次死亡了,死亡对我来说基本上已经不再神秘也不可怕了。我甚至还对这种咫尺可触的死亡产生一种不可言说的莫名其妙的向往。此时此刻,花花真心实意的伤心让我感动,这感动远远超越死亡对我的震撼。失忆后,我无师自通地顿悟到知足靠幸福近些的道理,并且我极想知道,失忆前,我对情感的看法。

在这个叫雾庄的小城里,我是一个突然被某种莫名其妙的力量从认知的世界里抛进来的客人。一次突发的车祸中中止了我至今依然不得而知的生活,转而寄居在这个车祸发生的城市。我在那次改变命运的车祸中我昏睡了一个星期,睁开眼睛我第一个发现是自己毫发未损,第二个发现是所有关于我的一切记忆都被一只无形的手拿走了,第三个发现是花花以及她的护花使者麦克这两个对我异常关心的陌生人。

我仿佛来自混沌初开的世界。我陷于一片迷惘的迷雾中。我随身的笔记本电脑在车祸里成了废铁一块。再高明的电脑专家也无法再修复丝毫。至于我网络里的信箱,我相信我该是有信箱的,却苦于我没法记起信箱地址和密码,所以也就等于没有了。

在随身背囊里我找到了我在地球上寄居的证明,我的身份证告诉我我在这个星球中的名字和年龄,住址,我的大学毕业证告诉我我还受过高等教育。这一发现至少让我暂时放下那种在太空漂浮无根无底的感觉。我是多么感激自己在走出家门的时候居然还记得带上这两样不至于让我不知道自己是谁并且可能找不到归家的路的证件。

当计程车司机把我带到我按照身份证念出的地址然后搁下我一溜烟跑了,我还愣愣的站在那所白栏栅房子前面发呆。

白栏栅里种满了玫瑰,有红的黄的白的,空气里迷漫着浓郁的花香。埋头在玫瑰丛种劳作的女人被突然而来的车声打断而抬起头注视着车中走出的来客。随后女人扔下手中的小铲,跑出来把我拥在怀里,大声叫着:孩子他爸,盼盼回来了

我尴尬地站在我陌生的爸爸妈妈面前。爸爸妈妈这个概念第一次在我大脑里出现,难以避免的,他们惊讶于我对他们的生分。爸爸说,虽然我已经三年没回家,可是三年来我们的电话联络里我一直是她们贴心的小面袄。妈妈马上出来打圆场说我大概是舟车劳顿。

关于那次车祸我只字不提,我顺着妈妈的说法推说我很累,躲在一间妈妈把我引进的房间里不愿直接面对他们。在我关紧房门的刹那我听到门外妈妈怜惜地叹着气跟爸爸说我一定是太累了,居然把厕所当成自己的卧室,幸亏她及时发现了把我送回自己房间,要不我可要倒浴缸里睡去了。为此我暗暗警惕自己,此后种种举动需小心翼翼,别显出失忆的马脚。丢失感情后面对爸爸妈妈的热情让我难受,为了避免答非所问和无法承受爸爸妈妈对我倾注的极大热情,我借口太累了索性连饭都躲房间里吃了。我在那个据说是属于我的,满是Snoopy和蕾丝花边,有着一面墙壁的书橱和高大穿衣镜,宽阔窗台,古铜色主教大床的房间里住了一个月,这个月里我把整个房间的每一寸地方都找遍了,我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我只是翻箱倒柜,仿佛一入屋寻宝的贼。期间我看到了记录我成长的照片,照片里我是个阳光灿烂的可爱女孩,是父母手心里的宝贝。还有那些年轻的面孔,我猜测他们一定是陪着我成长的同学,但是他们也被我我连同我的父母一样彻底忘掉。我还在我的衣橱里发现我有很多色彩斑斓的衣服裙子,牛仔裤,各种各样的鞋子,首饰,房间里的布娃娃数目也是极端惊人的。当然我也有数量不菲的藏书。

我整体就躲在这个构建了我的房间里思索,幻图重构一个自己出来。

直到一天夜里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我决定再次离开。

那天妈妈象平时一样把食物放在托盘里端进来,却不象往常那样放下就走,不打搅我在地板上盘膝思考。妈妈把食物放我面前,还坐我对面。妈妈问,孩子,找了那么些日子,你找到了么?我大吃一惊,登时吓出一身冷汗。我马上想到爸爸妈妈可能在我房间里安装了针孔摄像机,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妈妈不管我满头满脸沁出的冷汗,继续说,这些年来你一直在路上寻找自己,还说不找到自己就不回家,态度是那样绝决,现在你回来了,一定是找到你要的东西了。妈妈和爸爸都替你感到高兴……我松了一口气,原来妈妈并不知道我失忆了。妈妈继续说,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在不停的寻找自己,我也曾经是个活在风吹日晒旅途中在路上寻找自己的人,后来遇到你爸爸,旅途也终止了。

妈妈说,只有年轻才在路上寻找自己,人一旦大了,就只会在记忆里寻找自己了。

我看着妈妈,她很陌生,却又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温暖气息让我陶醉,回家后我第一次如此勇敢直接地注视着妈妈,我发现原来我的妈妈是如此美丽的一个女人,她挽在后脑的发髻,她那看起来只有三十五岁少妇的腰身,(对,想到这里我忽然意识到我连同妈妈的年龄一并忘掉了),她脸上丝丝的皱纹和显山露水的毛孔渐渐松弛的皮肤,她的举止她的笑容,无不显示出人生历练的高雅和温和。我看着穿衣镜里的母女,她们真象母女,我从未如此确定她就是生我养我的妈妈,我想我老的时候也应该有妈妈现在的模样,于是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心和温暖。我从未如此确定这里是我长大的地方,我的家。

 

我责怪着自己的粗心大意,我不能原谅自己居然在寻找自己的路上把自己给弄丢了。

我决定回到路上去,寻找我走过的路线,我发誓除非找回属于我的一切,否则不再回来,我无法用虚假的情感去面对真心爱我的父母。

我不知道我以往每次出走是否和我的父母有某种特别的告别仪式。我只知道这一次我只能在太阳出来之前的清晨一个人静静的离开。我穿着磨损泛白的牛仔裤,背起帆布背囊走出家门。月亮还依稀挂西边,太阳还在酝酿着跃出地平线的动作,小鸟已经在枝头做早操了,绿地上有追逐的蚱蜢和奔忙的甲虫,玫瑰的清香夹杂在青草和大地的味道中扑鼻而来,路上还不见行人,只有露珠中绽开妩媚笑容的野花为我送行。

走了没多远,我回过头去,我看见白栏栅里玫瑰花丛中我的家,在高大的凤凰树下显得异常亲切温暖。

我带走了我房间墙壁上的一幅绢丝挂字,上面是一个“禅”,每当我坐在地板上苦思冥想无所得而郁闷时,一抬头这个“禅”字便在我眼前舒展开来,雪一样纯洁,佛一样安宁祥和,大大的禅字周围,错落有秩的写着“身放闲处,心在静中”的小字,只要眼睛落到那,我浮躁的心情立马就平服下来。禅字的右上方有一个特别的印章,文字不属于任何一种我见过的书法字体,我推测大概只能是甲骨文了。从字和印章粘在绢丝上的痕迹看来,这是手写书法而不是印上去批量发售的那种廉价挂画。奇特的还有禅字散发出来的或者是绢丝散发出来的那种熟悉而温暖的气。

我没法求证它的来历,父母对于这幅突如其来的绢丝挂字的解释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她们矢口否认我出现之前房间里有过这样的挂字,并一再坚持那一定是我带回来的,只是粗心大意忘记了。我只好偃旗息鼓,以免说出不该说的话。同时我还拿走了书橱里四本书,它们分别是《生活在别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爱在瘟疫蔓延时》和《无字》。另外,我还拿走了窗台上众多Snoopy的的一只,爸爸妈妈的照片。在我没找到丢失的自己之前,我叮嘱自己不可连这个属于我的家和房间也忘掉。

如果失忆之前我的思维之后没有大区别的话 ,我想我一定是从家开始沿着大路的方向往前走。于是我按照想象出来的路线,一直往前走,我走过沿路的每个村庄和城市,在每个我认为有可能寄宿过的客栈青年之家等等最便宜的旅店留宿,用最诚恳的态度和最婉转而直接的语气问他们是否记得我曾经来过这个地方,所有被我询问过的人都以再也没法更加诧异的眼光看着我,然后流露处对精神病人或身心受过莫大创伤的人的态度充满同情的对我说,上帝作证,这绝对是我和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尔后们还忧心忡忡的问我是否记得自己来自哪里?

谢天谢地,尽管他们对我充满了怀疑,却到底并没因此而把我赶走或报公安。

我走遍所有的沿路从城市和山庄,却没有找到丝毫震撼心灵触动我回忆起过去的痕迹。

当我回到那个让我丢失记忆的城市雾庄时,我已经身无分文了。这也再一次勾起我对过去的好奇,从前我是怎么养活路上的自己?

在雾庄我有俩好朋友,一是花花,一是麦克。花花是我在这个城市遇到的第一个可爱的小傻瓜。从警察叔叔后来告诉我的遭遇里得知,我乘坐的长途公共汽车和花花她们乘坐的车子相撞,身为模特的花花当时和她的模特朋友正赶往另一个城市登台的路上。

车祸后我和花花同居一室。据说在我昏迷期间,因为伤了肋骨而在养伤的花花还为我的安危担心过好些日子。而麦克则是由于天天来照顾花花而顺便照顾了我一把。我昏迷醒来后欢欣鼓舞的花花居然带着那根受了伤的肋骨坚持要为我开一个康复Party。在那个狂欢的派对上我见识了很多上帝的宠儿——个个是无可挑剔的俊男美女,上帝亲手打造的一等品。

当我身无分文地回到雾庄,花花以及其热烈的形式欢迎我的归来,那便是另一个狂欢式的派对,派对在火蝴蝶举行,此后花花还毅然而不容我质疑地收留了我。于是我开始了和花花的同居日子,我决定留下是因为到雾庄为止,所有寻找的线索都中断了,我想我只能在雾庄休养生息,理清头绪,并在这里从头开始。

我成了一个有身份没记忆的人。从此雾庄成了我的第二但是更接近真实的家。我时时开着麦克或者花花的车徘徊在我出事的地点,那里是新建成的高速公路,有路灯,有树,行人稀少,旁边的峭壁上是新鲜炸药炸开的痕迹。那一次的意外里,我们的公共汽车中失去了两位乘客,花花他们的车里一个断了肋骨,一个大腿骨折。我把车开到那里,开着车后尾灯,一个人坐在车里或者走出来,在高速公路上徘徊,无视眼前飞来飞去的四个轮子的庞然大物,为自己不明不白活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而烦恼不已。

花花因为工作的缘故时时要到处去登台走猫步,我也就成了她的看门人。我不好意思白吃白住白花花花的,所以我先给自己找了个工作。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的毕业证书给了我很大的帮忙。我的中文系毕业证书让我找到了一份打字的工作,在打字的过程里我忽然发现我有写作的天赋,并且我还熟悉网络和网络设计。于是我不再替某一家具体的公司打字,我躲回我和花花的窝里在网络里当起了多家网站的有酬版主。

我忘记了我的前半生,或者说我有点精疲力竭,我爱上足不出户的日子。直到冻僵病的来临。

 

得冻僵病的人都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保险公司又不承保,很多人的生活一下子陷进困境。以前赚钱买花戴的花花,受了麦克的影响,结束了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生活,把雾庄的模特组织起来,在不必登台走猫步的日子里,以从未有过的热情东奔西跑到各处表演作慈善筹款,为这个城市里那些和我一样患了冻僵病的病人筹集生活和医疗费。

花花整天忙忙碌碌,活得从未有过的充实。而她和麦克的感情正因为这场罕见的疾病而日渐升温。麦克在实验室里埋头研究,忘记了整个世界,但是每当花花送饭的时刻一到,他总有办法躲开针孔摄像机躲开跟踪的狗仔队和花花会上哪怕是极短暂的一面。

当花花无暇顾及我的时候,我只能整体呆在床上抱着恒温袋开着两个大暖炉和暖气过日子了。花花为了给我解闷,把她得冻僵病的模特朋友帕雷也送来了。帕雷整体坐在朋友们为他买的轮椅上,盖着毯子的膝盖上放着一本叔本华的哲学书。

为了方便我们,花花把一张圆形小桌搬进我房间靠床边放着,家里所有能吃的用的都放桌子上面,包括弄吃的电磁炉,锅,碗瓢盘等等,方便我们饭来张口。

花花,我不要帕雷在我的房间里。

宝贝听话,你们在一起有个照应,有事起码还有个人给我打电话。花花的口气活脱脱就另一个麦克,我甚至已经闻到那股熟悉的HUGO味道了。

我自己能照顾自己。我寸土不让。

可是我要担心啊,我担心了就没法好好干活啦。帕雷也需要有人照顾啊,你就勉为其难,替我们照顾帕雷好不好?

那……好吧。

 

不管帕雷在不在我房间,我都旁若无人的听着我喜欢的音乐继续我的工作——象往常一样在网络的各个属于我管辖的网站板块上气喘吁吁地奔忙,尽管僵硬的手指和我活跃的大脑思维不咬弦,指尖们在键盘上拖沓疲软,气若游丝,打一个字歇一会气,这丝毫也没有影响我的工作热情。

至于帕雷,手里则拿着一瓶威士忌,下酒的菜就是叔本华关于生与死的文字。

蒙面人

 

蒙面人的出现似乎是一个幻境,自始至终他都没在现实世界露过面。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感应告诉我,蒙面人绝非出自虚构。在现实或虚拟的世界里,他的出现如果不是某种已久的蓄谋,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他是我的守护神。

在第一个梦里,火蝴蝶舞池边飘忽而过的蒙面人,留下一双让我无法忘怀的眼睛和一股来自大海来自高山的揪人心肺的气息。

 

蒙面人第二次出现的梦境是百花盛开的草原。可以肯定那是春天,清风情深款款抚过一浪接一浪的花海,白云羊儿般胖墩墩地在蓝天悠闲散步吃草,大地和万物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我被柔情万缕的温暖包围着,我既诧异又快乐地舒展着筋骨,这是个自由的世界,没有黑狗没有陌生的眼睛,我也忘记了自己已经失忆,我把草原当大床没完没了的打滚,以报我在自己的床上转一个侧要半个小时的仇:我乐颠颠的东奔西跑,忙碌地采野花,追蝴蝶。这时候蒙面人从远处向我走来,风从他的方向而来,带着熟悉的高山和大海的气息。

蒙面人在我面前站住,把一盆古兰交给我,转身离开。

我接过兰花,来不及说一句话,眼睁睁的看着蒙面人的背影在视线里渐渐消失。随着蒙面人的消退,所有的美好都离我而去。蓝天白云百花在瞬间消失殆尽。草原转眼成了风雪封锁的苦寒之地。

我牙关咯噔咯噔地醒来。

第一件事我让花花打开大门。古兰果然安静的放在门口,象一典雅的淑女,含蓄地舒展着修长亮绿的叶子,温和的看着我和花花,两个陌生的女子。

花花按照我的意思古兰放在Daisy旁边,古兰散发着绿色的香味,淡淡的,和白色Daisy散发的土地芳香相互辉映。花花对古兰的出现和我奇妙的心灵感应表现出异常的好奇,我却只不置可否的笑,对蒙面人在梦与现实的出现只字不提。

 

从我自称残疾人那天开始,头发们就逃亡似的纷纷离开,我又心疼又慌张。我本来有着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她们天生丽质,所有侍弄过我头发的发型师都爱不释手,他们用心修剪我的头发夸奖我的头发……

亲眼目睹心爱的头发们零落红尘,纷纷扬扬纵身尘世的深渊,让人伤心欲绝,我亲爱的头发,她们还那么青春靓丽,不矫揉不造作,一生保持又直又亮的天然本质,却在生命本该繁华的时刻如缤纷落英,带着不甘不愿离开。她们被用透明胶纸粘起,用手捡起,用拖把扫走……然后,我那些乌黑油亮,曾在灯下闪着流水般诱人光泽的亲爱的头发们,便如其他所有的家居垃圾一样,落入污秽里,葬身最肮脏不堪的地方……

我对着电脑,听着那首叫《黄昏》的歌,小刚唱得有点忧伤,恰似我的心情。小刚在黄昏里伤心欲绝的怀念消失的地平线和逝去的爱情。我把歌曲发给网络里的美眉女友小引,小引说,曾经在某些日子里,这首歌让她以泪洗面。

我则在怀念着我亲爱的头发,她们不再爱我了,分分秒秒舍我而去。这让我忧伤。这忧伤胜过我的冻僵病。一想到有可能成了光头,我就胆战心惊,寝食不安。花花搂着我,用她无穷无尽向外辐射的身体热能给我冰冻的身躯取暖,花花真心实意地说,一个美女光头了,才成其为真正的美女。再退个一万步,这世界上还有一叫假发的玩意呢,要什么颜色有什么颜色,什么款色有什么款色,并且她将负责我终身的假发。

蒙面人送来的古兰在一个星期之后,翡翠般的叶子开始枯黄起来了。我以为是倏忽没有浇水的缘故,于是我开始勤劳而吃力的浇水,水试乎并不能解除古兰的疾病,她的忧郁来得和我的头发要凋落一样固执,她们执意要变黄,并且在某个清晨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一枚黄得不可救药的叶子就那样伸展着身子躺在花盆旁边。

随着头发越掉越多,古兰的叶子也越来越黄,越落越多。

我看着那些执意要死去的叶子和我满头执意要离开的黑发,伤心欲绝。古兰的忧伤我尚可理解,她本来就不属于我的,她思念蒙面人,忧郁成疾也是花之常情,可本来和我一体的头发呢,为何也要在这样的时节离我而去?

 

我只对着我的笔记本电脑,放着我的新欢,意大利男歌星PATRIZIO的唱碟。我的房间充满了音乐,但是音乐和花香没法阻止亲爱的头发继续逃离我的身体。她们给PATRIZIO和着音,跳着舞,潇潇洒洒的离开我的身体,依然青春依然引人入胜。我那美丽古典昂贵的檀木匠梳子每温柔地碰一次头发,便有至少十根头发跟着华美的木质梳子飘落老实的木地板上。

我的忧伤无处可诉。我用迟钝的手指把心中的忧伤在键盘上敲打出来,冰凉的手指不再有往日在键盘上舞蹈的灵活身姿,每敲一个字都不得不气喘吁吁,象一个笨拙的,蹒跚学步的婴儿,这让我怀念我婴儿学步时的快乐,快乐便是摔倒后总有温馨的怀抱和轻声耳语的安慰。我用采采卷耳的名字把我的忧伤贴在网络我的MSN SPACE空间里,那是一个除了我自己,不会再有人关注的空间。所以我可以畅所欲言。尽管我是我文字的唯一读者

蒙面人来了。我闻到那来自高山和大海的气息,我被温暖的气息包围。他告诉我头发逃跑的原因是头发比身体任何一部分更害怕寒冷,我血液里的寒气使发根几乎结冰,头发不得已只好离开。蒙面人扳开我的手心里,把一把黄玉般通透的梳子放在我掌心,那是一把制作精致典雅的梳子,弯弯的半月形,比我任何一把昂贵的檀木匠梳子都要来得华美朴素。梳子一接触到掌心,我便看到千年冰封的雪山,一只象牦牛又象藏羚羊的生物在雪峰之巅奔跑。梳子在告诉我它的来历。她是青藏高原上牦牛和藏羚羊的混血儿牦羚的骨头制作,能抵御最寒冷的天气。我明白了,蒙面人要用骨梳梳头。我试着用梳子在头皮上轻轻碰碰,一股暖流开始在头发间缓缓流淌。那是流动的血液。

蒙面人走到凋零无奈的古兰面前,手指轻轻的抚摸着那些憔悴的修长的叶子。再俯下头把脸埋在所剩无几的几近枯黄的古兰叶子上,轻声耳语……

我当然知道这不过又是我的一场梦。我迫不及待的逼着自己从梦中醒来。那把黄玉一样晶莹通透的古典梳子,安静的躺在枕边,暗香浮动。用骨梳梳头,头发居然不再随意落下。而那只剩下几片叶子的古兰,也坚强起来,全不见了昨日的枯黄,呈现出原来的生机勃勃。

尽管冰寒刺骨,房间里,依然飘荡着高山和大海的气息。

 

花花因为太忙碌了,忙着和麦克片刻的相会,忙着到各处去为我们生病的人筹款,已经完全没有时间再照顾我了。她几乎忘记了我生病这一回事。幸亏我已经有了经验,我和帕雷轮流睡觉,我们在多次的经验中得出结论,我们的一次性睡眠只要不超过两个小时,就不会在睡着的时候被冻僵得无法动弹。于是我们每天轮流睡觉,他睡觉的时候我对着电脑用还能动的三个手指头敲着字。等我叫醒他了就开始了他看书我睡觉。我们轮流值班,睡觉,把花花事先弄好的吃的放进电磁炉里,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生活,简直有点相依为命相濡以沫,只是除非必要,我们几乎不说话。我总是对着我的电脑,他总是看着他的叔本华。

一天天就这样过去了。直到有一天,我洗完澡穿着被单一样宽大的浴袍艰难得象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那样走出浴室的时候,在湿滑的地板上重重的摔了一跤。

就在我摔倒后七个小时,帕雷被发现挂在雾庄公园那棵落尽叶子的千年老树上的树干上。人已经没气了。

 

当帕雷在电话里告诉花花我摔倒在浴室的地板上时,花花才从忙碌的生活中蓦然记起我来。

花花带着一大队人到来,把我从地板抬上床,我再次循规蹈矩的躺在床上。

麦克出现了。麦克临危想出了一平时为了多见花花几秒钟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的掩眼法,让针孔摄像机以为他还一直在实验室里重复着沉闷的动作,从而乔装改扮走出实验室,躲过耳目众多的狗仔队和疯狂多疑的女粉丝,来到我们家。

麦克衣衫单薄仿佛在盛夏里穿梭。也许是因为膝盖的疼痛让我犯疑,到底是我的视线模糊呢,还是麦克本身模糊了。我来不及想太多,麦克的检查已经开始了。

麦克用他随身携带的微型激光机给我检查完后,神色沉重里带着惊讶。他说我不仅仅有冻僵病,我居然还骨质疏松了。

天,为什么会这样,很严重吗?花花再次重现了当初担忧的神色。

只有六十五岁以上的人才会骨质疏松。麦克说。

花花尖叫。

麦克思索良久,恍然大悟,他说这是他对他的研究来说可能是一个突破和契机,冻僵病会导致很多他能想到的并发症,可他竟然没想到病毒还入侵了骨骼,造成骨骼疏松。

哦,那怎么办,麦,你一定要想办法……花花尖叫着。

我闭着眼睛,我困了,只想好好睡一觉。也许一切都不过是梦,我做了一个漫长的寒冷的梦罢了。梦醒之后,一定是遍地阳光,任我在阳光里畅游。

膝盖的疼痛却跟我较劲起来,那是一种撕裂的疼。

 

就在大家都在我疼痛的膝盖和看不见的骨质疏松忙碌的时候,帕雷的轮椅被邻居发现形单影只的搁在电梯口而来按门铃,大家才蓦然发现帕雷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人影。所有帕雷的朋友都出动,在雾庄帕雷有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地毯式搜索,正当大家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警察叔叔找上门来了。帕雷被发现挂在雾庄公园的千年老树上,身体上散发酒精分子,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帕雷挂着的树干旁边,有一个鸟窝,窝里有一雄一雌两只鸟和四只雏鸟,其中一只腿部受伤,扎着一条小手绢,手绢上绣了PL字眼——那是帕雷名字的缩写。

警察叔叔推测帕雷来到树下,发现掉落地上受伤的雏鸟,于是给雏鸟包扎后爬上树去把雏鸟放回鸟巢,没想就再也没能从树上下来了。至于帕雷是如何离开轮椅,走进电梯,再从电梯走出去,来到三公里以外的雾庄公园,则没有人知道了。

帕雷成了雾庄第一个离开这个世界的冻僵病患者。此后,陆续开始有人无缘无故的死去。麦克为此焦急万分,在第二个患者离开这个世界后,麦克在网络上和电视上呼吁所有的冻僵病病人家属一定要看好患者,时刻注意他们的保暖,并且一再鼓励患者一定要有信心和决心战胜病毒,病毒是通晓人性的,人一旦失去斗志,病毒就会在血液里肆无忌惮的加速度繁殖,这样人就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彻底冻僵而死掉。

我不顾花花的阻挠,坚持参加帕雷的葬礼。葬礼在雾庄殡仪馆的大堂举行,帕雷英俊的脸庞在黑色色镂花相框里显得更加迷人,大堂里布满帕雷生前最喜欢的百合花。帕雷躺在雪白的花儿从中,在化妆师的笔下,帕雷再次脸色红润,眉清目秀,嘴角带着挂在树上时的心满意足的微笑,帕雷散发出来的光芒再次让在场所有的俊男美女都黯淡无光。这个时候我更加确切而坚定地坚信,他们,甚至已经安息的帕雷也是上帝出品的一等品,而在当我自我解嘲自己是残疾人的时候,我已经认定上帝造人的时候因为无心或者蓄意,反正我就是上帝如假包换的正牌次品了。

我着坐在帕雷生前用过的轮椅上,把自己裹得一超级粽子,看着离我两尺远安睡的帕雷,深深地为自己从没关心过这个共同生活过却从未深交过的孤独的人而内疚。

葬礼中来了一对文雅的老人,黑衣素服颤颤巍巍互相扶持在沉睡的帕雷面前停下,他们身上的每个细胞都隐藏着无尽的悲伤,这悲伤感染了在场的每个人。他们送来的花圈落款说明了他们是帕雷一直三箴其口的父亲母亲,他们白头人送黑头人来了。

人们正忙于安慰帕雷的父母节哀顺变,来了个陌生的男人,随男人送来的花圈是现场的花圈里最大最华丽的。由九千九百九十九朵荷兰白玫瑰组成,挽联上写着:“安息吧至爱,天堂再见。”挽联落款是:永远爱你的诺。

男人在帕雷的灵前失声痛哭,伤心欲绝。陌生男人的出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包括了帕雷的爸爸妈妈。帕雷的爸爸脸色由青白变得通红,他颤颤的走到男人送来的花圈前面,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把花圈推倒,然后拉着老太太的手颤抖着扬长而去。这一幕看得大家目瞪口呆,来不及作任何必要的合理的反应。

男人却如入无人之境,继续他的痛哭。最后人们实在看不过眼了,他的痛苦阻挠了别人对帕雷遗容的瞻仰,而殡仪馆大堂属于帕雷告别仪式的时间只有三个小时,按照日程表接下来的时间是属于一位因为医生判断错误而丧命的老人,据说已经超过三小时了,而那枉死老人的子女们明显已经等得不耐烦并向殡仪馆方面提出了严正抗议了。

人们只好纷纷跑去连说带哄,不由分说把男人硬架了下来,以便帕雷的告别仪式可以顺利进行并尽早结束。于是葬礼的后半部便由于半路杀出个陌生男人而显得有点仓促有点草草收场的意味。

当一切就绪,大家准备散伙的时候,陌生男人走向我们要求看看帕雷最后居住的地方。男人绝望凄凉的眼神让人无法拒绝。

当男人踏进我房间看到属于帕雷的叔本华作品时,男人的痛苦又开始长流不息起来。男人抱着帕雷的书和花花收拾起来的帕雷不多的几件遗物,喃喃自语。他说他对不起帕雷,他是懦夫,当年他不该因为人言可畏这四个字,听从父母的安排娶妻生子过上所谓的正常人生活,撇下帕雷一个人面对所有的指责,至使帕雷在自己的城市无立足之地而远走他乡。而帕雷临走时说的那句话让他一辈子不得安宁。

 

我对那个把我的柚木地板哭得湿漉漉的男人不但不生气,反而充满了同情,我相信他的眼泪是真实的,忏悔是真心的。但是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15 January

冬天遭遇的一场病

 

 

 

说在前头的话:去母校演讲前一个下午,因为忙着写演讲稿(临时抱佛脚是本性,下次保证不会)看着满天满地胖胖的阳光,恨不得冲进阳光里。于是发誓,一定要好好晒太阳,我已经骨质疏松了,还不晒太阳,说得过去吗,晒太阳怎么能说是浪费时间呢?从此之后我每个下午都晒太阳,站在阳台上太阳底下花儿草儿旁边拿着《百年孤独》。看了N次。依然看得心情平静得出奇。突然一天没太阳晒了。风在窗外嚎叫。我感觉自己冻僵了。于是开始了下面的胡言乱语,写得很慢,一是太忙太忙,二是太累太累,打字速度慢胜蜗牛。希望过年那几天自己放自己假能写完整篇。

 

黑狗的毛贼亮贼亮的,在前面鬼鬼祟祟左顾右盼闪烁其眼,一副不是找谁就是等谁的样子。

我窃以为黑狗假正经的,它再装模作样我也把它看了个透,它不过在监视我罢了,至于指使它的人是谁,我却一片迷糊。我又想大概它主人就躲在狗身某栋房子的某个窗口,手里举着望远镜……至于我为何竟成了监视对象,。

我大概五六岁的样子。五六岁的孩子,心却是成年人的,能看透世事,黑狗自然不是我的对手。那黑糊糊一大团大概也明白这点,于是改变策略,一个移形换影“飕”一下转到我跟前了。

真让人沮丧到极点,看来是躲不过了。那黑家伙和我同高,翻着一双大白眼和我对瞪,我紧握小拳头,眼睛尽量往大处睁,直逼狗眼。那一刻我最想知道的是它会不会和我一样头皮发紧,浑身冰凉,牙关禁闭,喉咙干涸,心口象被一条小毛毛噌着。尽管如此,我还是誓死捍卫我五或者六岁的尊严,绝不低下高贵的头,五六岁,我已经懂得头颅是高贵的了。我一气呵成地坚持让眼睛以两道激光的形式把黑狗逼得灰溜溜地耷拉了眼皮为止。黑狗永远不知道,只要它再坚持,也许下一秒种耷拉下眼皮哇哇哭的人就是我了。胜利并没有给我带来太长久的喜悦,当我打算以胜利者的姿态转身离开时,竟发现我和黑狗都以冰雕的形式被竖立在原地。黑狗已经成了白狗,北风呼呼,大雪纷飞,世界只剩一种颜色,银白。

厚厚的铠甲般的冰层裹木乃伊似的把我裹了个贴帖服服,我连吃奶的力气都用尽了,还是纹丝不动——我已经被铸成一座固若金汤的冰雕了。白狗翻着一双可怜巴巴的大眼,在狂奔的北方中发出的呜咽是如此的哀怨。

天际传来缥缈的钟声,浑厚,祥和,仁爱,纯净,包容,和纷扬的大雪一起飘落。

谢天谢地,神圣的钟声把我从恶梦的纠缠中拯救出来。

这是一场耗尽能量的恶梦,梦里的寒意还留在心脏并源源向四肢百骸延伸,仿佛依然身在无遮无盖的冰天雪地。

彻骨的冷让我不得不决定起床。起床对懒人一族的我来说,有一个固定程序,一般我爱坐起身子抱着被子发一会呆,文雅地说就是思索一下,内容不限,人生哲学生死国际大事娱乐新闻禽流感或者今天穿什么衣服哪双鞋子诸如此类,最后才懒洋洋睁开眼睛。今天有点不对劲,我居然跟梦里一样动弹不得。我的讶异超过了一切,讶异的过程中我依然双目紧闭,我闭着眼睛却清晰的听着花花在客厅里练瑜迦衣服丝丝嗦嗦的声音的同时边讶异而镇定地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梦中被鬼压了。据说很多人都有类似经验。为了证明我判断真确,我决定做一个试验,睡梦里的人自然是没法把眼睛打开的,我只要睁不开眼睛,就说明只是从黑狗和冰雪的梦境转到另一个梦境罢了。

让我万分沮丧的是,我居然把眼睛睁开了。迎接我的是浅蓝色天花板和三朵玫瑰花形吊灯还有挂吊灯上那三串粉色花风铃。

直到凑上来的窗外天空那张心灰意冷的老脸,才不得不向现实低头——昨夜为了看北风,睡觉前特意不拉窗帘。

这段日子北风成了最注目的话题。在预定的日子里,北风迟迟不来,衣履光鲜的气候专家们正襟危坐摄像机前向煞有介事地分析北风迟到的原因,直说得大汗淋漓:近年“圣婴”厄尔尼诺和他妹妹拉尼娜以及他老妈拉马德雷到处捣乱,地球的气候乱得一塌糊涂,害得北风老人家吹胡子瞪眼跺脚,一再被迫延迟到来,脾气也变得更加暴躁不可琢磨。

但是气候学家一再严肃地向大家保证,北风早晚必将到来。

昨天终于听到媒体争相奔走相告:北风要来了。嘴巴转告嘴巴,耳朵传给耳朵。

北风在今天凌晨如期到达。所有的嘴巴和耳朵都松了口气。我对北风有种骨子里的仇视和无可奈何。原因不详。我只知道这是我在雾庄的第一个冬天,我紧闭窗户拉开窗帘恭候大名鼎鼎北风的大驾。

北风新官上任三把火,窗外的世界好不热闹。一会是刁蛮任性的少女,一会是干瘪老头,还有美男子,老太婆,北风忙碌变幻着自己的容貌在城市里横冲直撞,实行空中帝国主义,到处飞砂走石,衣服花盆乱舞乱叫,11楼没栓好的门撞闪了腰,哼吱了老半天。

最后北风累了,由咆哮渐渐变成哀嚎,大概没一家的窗户肯为它开,面子上很是过不去。

看着北风气喘的狼狈样,我躲在温暖的被窝里,在潜意识的幸灾乐祸中渐渐迷糊入睡。

 

睁开的眼睛让我心灰意冷——我的躯壳千真万确留在现实世界。我只好一遍遍尝试坐起身子,身体却被钉在床上一样一动不动。努力保持着镇定,长吁一口气。我带着镇定尖叫。

当我的尖叫划破空气,穿透黑胡桃木门板,穿过房间里的走廊,到达客厅,通过空气的振动传进花花耳膜时,花花迅速以尖叫回应我,并向我房间冲了进来。花花修长的腿踢开空气的声音真动人,我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安全。

你干吗尖叫?我问。

冬天是尖叫的季节。

为什么?

可以驱走冷,你不是吗?

我起不来了。所以尖叫。

在花花的帮忙下,我终于坐直了身子。

你看起来很冷。花花说着把镜子举到我面前。

镜子里的人,有点象安徒生童话故事里的冰雪女王。我的意思是,有点不象人了。

我死了吗?我忽然问。

你象冰雕。幸好你眼珠会转,会说话。你还活着。

 

麦克来了。

麦克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但麦克叫麦克,麦克是医生。麦克更愿意省略他医生的身份而强调他是花花的男朋友。事实是麦克是花花这朵鲜花众多围绕的蝴蝶或者蜜蜂中的一员。

这一次麦克没有手捧鲜花,却拿着一个皮匣子来了。据说麦克是在出诊的路上被花花一个电话截来的。麦克出现的时候,花花已经把卷起的头发放下,换了一件驼色高领羊毛衣,驼色裙子。花花神色凝重,忧心忡忡的看着麦克,大概也担心我会从此死掉,要不就成了一不折不扣的冰雕,整天一副摆着展览的样子。

麦克脱了黑大衣,极认真仔细给我检查。他俯下身子时我闻到古龙水的味道,我记得那个牌子,HUGO。我不喜欢HUGO,确切的说我不喜欢男人涂香水,虽然那不叫香水叫古龙水,本质上没任何区别,不过换个名罢了。我承认我有点性别歧视,男人就该有男人的味道,哪怕那是汗味。至于女人,小时候凡有人造香味的女人经过,我必条件反射视之为不属正经行列之女人。这观点并不防碍我长大后也拥有各种香水,并且偶尔来了兴致也涂涂抹抹玩玩。

检查期间麦克的手机响了无数遍,麦克总是有条不紊的接电话,从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又总是震耳欲聋,焦急万分,但是麦克总能不慌不忙地安抚着,并许诺尽快过去。麦克成熟稳重的语言就象一剂良药,电话完毕,检查也结束。象所有电视剧里的老套情节,麦克把一切使用过的工具例如听诊器放进他的黑皮匣后,神情郑重的看着花花,注意了,是我不能动,他却深情款款看着花花,麦克对花花说:盼盼病了。

空气玻璃般被花花尖叫划破。接下来是安静的三秒钟。

严重吗?花花终于用正常的语调说话了。

很严重。

那……那怎么办啊?

别担心,我会想办法的。麦克乘机握着花花慌张无措的小手。

哦。Thank God!

我到底得了什么病?终于轮到我出声了。

哦,对不起。麦克风度翩翩地扭过头:你得了冻僵病。

冻僵病?

麦克的耳膜接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忍受了我和花花不约而同的尖叫。幸好,麦克的耳膜和家里的酒瓶酒杯电视玻璃窗玻璃门在一阵痛苦的震傈里还是坚持住了。

鉴于我的血液据说都结冰了,花花按照麦克的嘱咐,把浴缸放满热水,把家里唯一的那支酒搬拿来。在我泡了一个小时能煮熟鸡蛋烫死鱼的热水浴,并喝掉半瓶92年长城干红后,我开始听见自己的肌肉哈欠连连,骨骼“咯咯”的开始挣扎着从昏迷中醒来了。我终于可以动了。

从浴室出来后,奔出去给病人看完病又急急回来的麦克是赶来给我抽血的。没想体内的血居然象我的四肢百骸一样,懒洋洋的,不想也几乎不能动弹。暗红色的血液在外力的吸取下蜗牛般缓慢的爬进玻璃管子里,五十CC的血液足足抽了半个小时。麦克拿着那管暗红色粘稠的血液,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地匆匆离开了。

至于我,自从在浴缸里爬出来,就变得行动缓慢,步履艰难,手脚不灵。象一只懒洋洋的冬眠的熊。并且只想倒到被窝里去抱着我的热水袋对着暖炉过日子。

 

花花,我们的地球变了。我把暖气开到三十度,两个电暖炉开到最大温度,再抱着两个热水袋,躺在床上,两眼瞪着天花板。

……

地球的引力一定不再是九点八牛了。

什么?

牛顿说地球表面每千克质量的东西,地心的引力就是九点八牛顿的重量,可我重得走不动了,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被往下扯,骨头被也往下扯,肌肉也被往下扯。地心吸力加大了、

你病了。亲爱的。花花搂着我说。

 

是的,我病了。除了头脑运转速度正常,全身再没地方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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